◇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职能设置
 
平湖市招商服务局

  (一)综合科

  协助局领导了解掌握全市外经贸情况,每月综合编报全市外经贸的主要动态,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和各科室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全局性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人事、对外事务、办公自动化、保密、档案、通信、信访、行政监察等事项;配合有关部门购置和管理本局财产,做好车辆调度、保养和人员工资及福利等行政事务工作,管好用好本局行政经费、全市招商经费;组织局机关正常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协助局领导抓好机关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以及工、青、妇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外资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外商投资的政策法规,负责本市利用外资的规划管理工作;综合全市利用外资工作情况,负责拟定本市利用外资的政策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对外经济开放的政策咨询和本市投资环境的宣传介绍;参与对外招商活动;负责审查和上报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负责利用外资项目立项前许可证、配额的报批工作;审批或转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变更;检查督促外商投资企业履行合同章程;组织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国内外出口商品展销会和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利用外资的各项统计、考核及政策兑现工作;考核、确认或转报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负责指导各乡镇招商办工作,组织开展利用外资的业务培训。

  (三)外贸外经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负责本市所有企业进出口贸易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我市扩大对外贸易的政策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全市企业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市对外贸易的各项统计、考核;负责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合同的审批工作;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协调进出口企业的出口配额、许可证申领工作;帮助企业处理进出口贸易中的各类涉外纠纷;负责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出口商品展销会、贸易洽谈会的筹备、报批、参展和出国贸易推销、考察团组的初审工作;研究和组织实施我市有关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的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组织申报“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目,指导出口企业实施出口企业品牌战略推行、境外商标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和每年定期对企业经营者和业务操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帮助企业为获取进出口经营权(包括生产型、流通型)而开展的申报备案工作;负责办理企业申办境外企业、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项目的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
 
版权所有:平湖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地址: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设计制作:嘉兴市信息产业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