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实行政务公开
凡本局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向外商公开办事程序、承办科室、承办人、联系电话等,接受监督。
二、实行首问责任制
凡外商来本局办事,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一次解决;非职责范围内的,及时联络告知具体承办科室、承办人,尽快解决。
三、实行优质服务
1、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2、深入调研,经常下企业听取有关人才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帮助企业解决人才工作中碰到的问题。
3、企业引进人才有关优惠政策上门兑现服务。
4、不定期举办企业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提高做好人事工作的业务水平。
5、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组织企业赴各地参加各种人才交流会,招聘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对企业提出的人才需求,市人才交流中心都将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为企业推荐或组织招聘。
6、不定期地为企业发布人才信息和招聘活动信息,供企业挑选,开展招聘活动。
7、支持企业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系,以柔性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
8、指导和帮助外资企业做好引智项目上报工作,引进外国专家。
9、人才交流中心定期办好每月1日和15日的人才集市招聘活动,办好每年1—2次大型人才交流大会,或根据企业要求,为企业开设人才招聘专场。
10、热情为企业办理各项人事委托代理业务。对企业委托人事代理的中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接转人事关系和档案,办理出国(境)政审等手续。及时做好委托人事代理人员的档案材料归档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职务初定及资格考试报名、评审、晋升,凡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可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或公布信息。
联系电话:50229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