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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 服务外资企业实施办法(施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作风建设年”和“招商引资年”为载体,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转变工作职能,强化行政服务意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做好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软环境,树立公正、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
  二、服务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是平湖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所派驻中心的服务窗口的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加强行政监督和作风建设,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外资企业提供一流的、高效的服务。中心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科二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联系电话:5127538)主要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后勤、服务等内部事务性工作。综合科(联系电话:5127548)主要承担组织对生产性项目的联合审批工作、对窗口行政服务质量的督查,对窗口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以及网上办公服务。负责外商企业的投资咨询、对窗口服务质量的投诉、处理工作。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部门服务窗口。成员主要由承担政府行政审批管理职能的部门组成,窗口业务工作和人事管理归属部门领导。目前进中心的部门21个,服务窗口39个。服务窗口的主要职责是以法行使部门行政审批职能,为外商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廉洁的行政服务。
  三、服务对象
  平湖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港、澳、台)。
  四、服务内容
  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营造公开、公正、公平、高效、廉洁的经济软环境着手,积极为外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主要提供以下服务内容。
  1、在行政服务上实行“三个五”运作模式。一是实行“五公开”服务,向外资企业公开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资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二是实行“五件”管理,严格贪污行政,分类服务,认真做好外资企业即办件、承诺件、补办件、联办件、退办件的处理、检查工作。三是实行“五制”办理制度,即一般事项直接办理制、特殊事项承诺办理制、重大事项联合办理制、上报事项负责办理制、控制事项明确答复制。为外资企业提供公开、公正、快捷的行政服务。
  2、实行外资生产性项目政府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办法。凡外资项目涉及三个部门以上、投资额在8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联合审批,行政审批服务实行“绿色通道”,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3、建立和完善网上行政咨询服务体系。为外资企业行政审批和行政咨询、投拆提供方便,行政中心服务项目内容全部上因特网,并在网上设立电子信箱,接受外商网上投诉,并将逐步探索和实行网上行政审批工作,实现政府服务的现代化和信息化。
  4、以深化第二轮政府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对外窗口功能,要求全部审批项目进中心,优化外商投资环境,达到市府提出的“进一幢楼办理,按规定要求办妥,在承诺时限办结”总体工作要求。
  5、实行中心在大堂值班服务制度。中心在办证大厅设立咨询服务台,管委会人员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掌握第一手资料,为外资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向导。
  6、加强三项联系制度,做好外资企业联系、投诉工作。中心进一步加强与乡镇、部门、窗口的联系和协调,相互沟通信息、反馈问题、改进对外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同时与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一起做好有关外资企业联系点的走访工作,认真听取外商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外商投诉。(平湖市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电话:5127558)
  7、改进对各服务窗口的考评、考核办法,改善服务外商的工作作风。中心正式实施《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服务考核办法》,从十个方面对窗口进行按月考核,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窗口工作人员按季进行考核,同时中心办证大厅设立意见箱,接受外商对服务窗口的评议和投诉。(评议服务窗口电话:5127548)
  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在作风建设活动中,将以更积极的姿态推进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更优质的服务为外资企业在平湖的发展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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