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批、申报:
简化审批、申报手续,凡涉及外商、外资企业的相关手续实行“一条龙”服务,按照已建立的公开办事制度和工作承诺制开展服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1、车辆入籍,实行“一厅化”办证服务,对来平投资者在办理车辆入籍、交费、办证时给予优先照顾。
2、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立项审批管理规定和立项结果公开。
3、省道接线接坡、开口7日内转报,县道接线接坡、开口7日内给予可否答复。
4、道路货物运输证审批,本级7日内办结,上级20日内转报。申请办理水运企业或水运服务企业的,二个工作日内上报。
5、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办理临跨河建筑工程的,属本级的,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属审核上报的,二个工作日内上报。
6、建立举报投诉电话,及时受理外商投诉,根据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最短时间内给予答复。对外商提出的要求,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予优惠。
二、开展交通宣传、信息咨询:
1、为落户平湖的外商外资企业提供平湖交通发展前景咨询,加强交通外宣力度,以吸引更多的外商来平湖创业。
2、认真听取外商投资企业对交通建设的意见、建议。
3、不定期向外商投资企业发放《公路法》等宣传资料,既让外资企业知法懂法,又避免办事走弯路。
三、公路建设、养护:
加快公路建设步伐,加强公路巡查和养护,努力提高公路等级和路况,尽力为外资企业提供优质的交通条件。
四、积极鼓励外资企业参与我市交通建设:
全方位为外资企业提供交通建设信息服务,创造条件吸引外资企业参与平湖交通建设。外资企业投资或参与我市交通建设将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五、车辆收费:
外资企业牌照为外地的自备车辆,只要有该企业的有效证明,公路通行费给予平湖境内车辆同等待遇。
六、用车服务:
凡外资企业需用客车车辆,局属运输企业保证优先给予协助,并提供优质优价服务。
联系科室:交通管理科
电话:511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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